外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
一、申报材料
1、由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的申请报告(原件二份)
2、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原件二份)
3、外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二份)
4、外国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章程(原件十份)
5、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名单(原件十份),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二份)
6、外国投资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明等有关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
7、工商部门关于外商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8、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环保部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确认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外国投资者以技术出资的,要提供技术所有权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注:注明需要原件的文件不能用传真件代替。
二、 承办程序
窗口受理材料→合格下批复→到省技监局领取企业代码→下发批准证书→到省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到外管、税务、海关、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 收费标准
收取《批准证书》工本费50元
四、 承办时限
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审批时限为三个月,但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加快。
五、 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
一、申报材料
1、中国合营者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二份)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二份)
3、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原件十份)
4、 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十份),合营各方委派董事的文件(原件二份)及董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
5、合营各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明等有关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
6、外国合营者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工商部门关于合营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二份)
8、环保部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确认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一份)
9、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要提供土地管理部门的批件,以房产出资的要提供所有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0、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要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及批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合营各方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总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二十的,要提供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审查认定文件及所有权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2、其它需要报送的文件。
注:注明需要原件的文件不能用传真件代替。
二、承办程序
窗口受理材料→合格下批复→到省技监局领取企业代码→下发批准证书→到省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到外管、税务、海关、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收费标准
收取《批准证书》工本费50元
四、承办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审批时限为三个月,但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加快。
五、 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一、 申报材料
1、登 1、登陆贵州国际电子商务网(www.gzec.com.cn),网上填写并打印《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3333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或法人证复印件
副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 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一式三份装订。
二 、承办程序
到工商局在营业执照上加注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窗口受理材料→登记备案→到省商务厅领取由商务部统一印制的备案登记表→到海关、税务、外管等办理登记
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 承办时限
材料齐全当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
(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一、 申报材料
1、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
2、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中国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二、 承办程序
1、 窗口受理
2、 审核后下批复,更换批准证书。
3、 到省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三、 收费标准
收取批准证书工本费50元
四、 承办时限
5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
(减少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一、 申报材料
1、 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
2、 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4、 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证明文件(企业在接到审批机关初步答复之日起10日内,要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3次)
5、 经中国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6、 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二、 承办程序
窗口受理
三、 收费标准
收取批准证书工本费50元
四、 承办时限
5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审批
(股权转让)
一、 申报材料
1、 股份转让董事会纪要(决议)
2、双方转让协议
3、委托书(外方懂事长如不能亲自办理,要出具其签名的委托书)
4、涉及固定资产转让,需评估
5、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6、重新更换董事会成员名单
7、申请报告(需外方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名)
二、承办程序
1、窗口受理
2、审核材料,下达批复
3、更换批准证书
4、到省工商、税务、外管、财政、海关等部门办理手续
三 、 收费标准
收取批准证书工本费50元
四、承办时限
5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已设立企业年审初审
一、申报材料
1、设立拍卖企业申请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从事文物拍卖的注册资本要达人民币1000万元),出资人出资证明、银行进帐单、验资证明
3、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组成情况、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临时负责人职务证明及身份证明
4、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从事文物拍卖业务须有从事文物拍卖专业知识人员
5、执业拍卖师证明、执业拍卖师与原拍卖企业脱离关系证明、原执业单位出具的执业期间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执业纪律的证明、新取得执业资格的拍卖师的证明
6、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7、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8、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二、 承办程序
1、窗口受理材料
2、签署初审意见
3、上报商务厅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办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申请设立定点屠宰厂(场)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屠宰工艺设计说明。
4、环保设施配置方案。
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保审批意见。
6、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7、用地审批手续。
8、用地规划许可证。
9、屠宰厂总平面图、给排水总平面图、用电总平面图 、消防总平面图、屠宰车间流程图 、附属设施建筑图、污水处理工作站平面图 、(上述图纸中屠宰厂总平面图须附兽防、卫生部门的审查意见,消防总平面图须附消防部门审查意见、污水处理工作站平面图 须附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
10、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委托书
11、对上述文件材料的承诺。
二、承办程序
1、窗口受理材料
2、签署初审意见
3、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工程建设
5、竣工验收
6、颁证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办时限
许可:30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合格颁证:7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申请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认定
一、申报材料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银行进帐单,出资人出资证明、验资证明。
2、一般纳税人证明。
3、拆解场土地权属证明。
4、拆解场平面图
5、拆解设备及消防设施清单
6、拆解能力证明
7、正式从业及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资格证
8、工商、公安部门的无违法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或拆解出售盗抢车行为记录证明
9、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
10、申请人设立企业申请
11、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12、对上述提供文件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二、承办程序
1、窗口受理材料
2、签署初审意见
3、上报商务厅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承办时限
7个工作日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初级鉴定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工种岗位上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2、在本工种学徒期满;
3、经正规初级培训,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二、承办程序
1、公告
2、报名
3、鉴定前工作准备
4、鉴定实施
5、阅卷评分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200元
四、承办时限
从报名到考核三十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中级鉴定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工种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2、在专业、技工、职业中专(职高)学校毕业生;
3、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4、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正规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业(结)业证书;
二、承办程序
1、公告
2、报名
3、鉴定前工作准备
4、鉴定实施
5、阅卷评分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280元
四、承办时限
从报名到考核三十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前厅服务员初级鉴定
一、申报条件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承办程序
1、公告
2、报名
3、鉴定前工作准备
4、鉴定实施
5、阅卷评分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120元
四、承办时限
从报名到考核三十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前厅服务员中级鉴定
一、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承办程序
1、公告
2、报名
3、鉴定前工作准备
4、鉴定实施
5、阅卷评分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160元
四、承办时限
从报名到考核三十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客房服务员初级鉴定
一、申报条件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承办程序
1、公告
2、报名
3、鉴定前工作准备
4、鉴定实施
5、阅卷评分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120元
四、承办时限
从报名到考核三十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客房服务员中级鉴定
一、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承办程序
1、公告
2、报名
3、鉴定前工作准备
4、鉴定实施
5、阅卷评分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160元
四、承办时限
从报名到考核三十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营养配餐员中级鉴定
一、申报条件
1、取得餐饮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从事餐饮相关职业(如烹调、面点、餐厅服务等)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本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承办程序
1、公告
2、报名
3、鉴定前工作准备
4、鉴定实施
5、阅卷评分
6、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证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160元
四、承办时限
从报名到考核三十日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一、申报材料
1、年检报告书 ;
2、批准证书复印件 、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审计报告;
4、验资报告(仅限当年有出资企业报送) ;
5、其它需报送材料。
二、承办程序
1、到省工商局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
2、报送材料
3、审核材料
4、合格盖章
5、到省工商
6、贵阳海关年检
三、收费标准
无收费
四、承办时限
材料齐全,一天办结。
五、联系电话:0853-8101631
投诉电话:0853-8101606